來源:泰州市中醫院 作者:編輯 時間:2020-10-19 11:04:15
泰州市骨傷專科聯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聯盟名稱:泰州市骨傷專科聯盟(以下簡稱聯盟)。
第二條 聯盟性質:本聯盟是由相關醫院的臨床(或醫技)科室在自愿加入的基礎上組成的,不受地區、部門和所有制的限制,是一個開放、共享性質的戰略聯盟群體,不具有法人資格。
第三條 聯盟宗旨:在各級衛生健康委的指導下,本聯盟按照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開展各項活動,通過資源共享、技術幫扶、互助協作等方式,不斷提高本專業技術水平,為本市及周邊地區人民群眾提供更好的醫療衛生服務。
第四條 發起單位:本聯盟的發起單位為泰州市中醫院。
第二章 原則
1.“強化責任,完善功能”原則。強化衛生行政部門對聯盟各級醫療機構管理責任,堅持分級診療,探索聯盟內各級醫療機構切實找準定位,完善功能,以病人為中心,加強分工協作,不斷提升服務能力。
2.“頂層設計,互惠互利”原則。在泰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領導和指導下,以各級醫療機構合作共贏為前提,統籌兼顧各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實際利益,激發各方支持和參與聯盟工作的積極性。
3.“循序漸進、積極穩妥”原則。主要以學科建設為紐帶,以章程為規范,以合作為手段,以提升為目標,以技術、人員、流程、信息方面業務整合為切入點,以點組線、以線促面、惠及全域;先易后難,由淺入深,平穩啟動,逐步向更加緊密的運作模式推進。
第三章 工作任務
第五條 本聯盟的工作任務如下:
(一)規范骨傷專科同質化管理。根據骨傷學科指南或臨床路徑,制定統一的診療和操作規范,逐步實現單病種的規范化治療。由發起醫院通過專題講座、查房等形式對成員單位醫務人員進行培訓,聯盟內醫療機構的骨傷專科共同遵守統一的診療和操作規范。
(二)開展骨傷專科技術幫扶。根據各聯盟成員提高骨傷專科技術的需要,發起單位的專家通過義診、坐診、上門查房、會診、手術等方式,及時提供骨傷專科技術上的指導和支持。
(三)接受骨傷專科人才進修。根據各聯盟成員培養骨傷專科人才的需要,發起單位免費接收基層醫療單位的骨傷專科人員進修和培訓。
(四)組織價值病例分享。發起單位安排專人收集各聯盟成員的價值案例,并定期在聯盟內通過現場病例討論、網上案例呈現等方式進行分享和交流。
(五)開展骨傷專科學術活動。定期或不定期舉辦骨傷專科聯盟學術會議、學術論壇,分享專科最新診療技術進展及診療規范。
(六)開展骨傷專科管理交流。組織各聯盟成員圍繞骨傷專科建設、質量管理、專科經營、科研教學等方面,定期開展骨傷專科管理經驗的交流。
(七)落實骨傷專科雙向轉診。討論制定二、三級醫院專科轉診范圍和辦法,規范開展上下級醫院之間的病人雙向轉診。
(八)積極探索影像診斷中心的建設
以建設遠程醫學影像會診為手段,將聯盟內各級醫院構成一個“醫療網絡”,在泰康云、基衛云的支撐下,醫學影像信息可以獲得傳輸和共享,使得患者在一、二級醫院就能夠得到三級醫院專家的診斷。在統一質控標準、確保醫療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推進核磁等大型檢查綠色通道的建立,在聯盟內擴大檢查結果互認范圍,減少重復檢查。
第四章 成 員
第六條 所有自愿加入的聯盟單位專科自動成為本聯盟成員。
第七條 加入本聯盟的成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聯盟的章程。
(二)有加入聯盟的意愿。
(三)愿意為骨傷專科能力建設做出貢獻,愿意推動骨傷專科聯盟不斷健康發展。
第八條 自愿加入者主動向發起者提出申請,經聯盟發起單位同意,即可成為聯盟正式成員。
第九條 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一)參與本聯盟的各項活動。
(二)對本聯盟的工作提出建議并進行監督。
(三)有自愿加入本聯盟及退出權。
(四)維護本聯盟的合法權益。
(五)遵守本聯盟章程,努力完成聯盟交付的工作。
(六)向聯盟反映情況,提供信息、資料。
第十條 本聯盟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行為或自愿退出者,經聯盟理事會討論后予以除名。
第五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聯盟的最高權利機構是聯盟理事會。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決定聯盟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審查批準聯盟工作報告;
(三)制定修改聯盟章程;
(四)選舉理事;
(五)通過相關決議。
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辦公會議,研究、討論并決定聯盟的各項工作。
第十二條聯盟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若干人,任期四年。聯盟理事長由泰州市中醫院院長擔任,副理事長由理事長提名,理事會討論通過。
第十三條聯盟設理事若干。原則上各成員單位的專科主任均為聯盟理事,經理事會討論后,正式頒發聘書。
第十四條聯盟設秘書處,辦公地點設在牽頭單位內,設秘書長一名及副秘書長1-2名,由理事長提出擬任人選,報理事會審核批準;成員若干名,由各常務理事單位指定專門聯絡人組成。秘書處負責理事會的日常工作。理事會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和解決醫聯體運行中出現的問題。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經聯盟理事會討論后通過,并正式生效。
第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聯盟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