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對新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三星級、二星級的建材產品,分別獎勵4萬、3萬元
泉州市支持建材智能家居產業“四鏈”融合發展若干措施
為提升建材智能家居產業鏈韌性,激發創新動能,優化要素配置,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打造先進產業集群,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強化產業鏈的培優扶強和市場開拓
(一)支持綠色建材認證。鼓勵企業取得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對新獲得經國家認監委批準的認證機構認證的“中國綠色建材產品認證證書”,并達到三星級、二星級的建材產品,每張證書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4萬元、3萬元,單個企業累計獎勵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以下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市工信局、市場監管局、財政局)
(二)推廣應用綠色建材。實施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嚴格執行《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及落實《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項目實施指南》要求。政府采購工程項目使用的建材屬于《采購需求標準》明確為“必選類”的,應當全部采購和使用符合相關標準的綠色建材;屬于“可選類”的,自主選擇使用性價比高的綠色建材產品,選用種類應不低于建筑項目所涉及的建材種類的40%。探索實施對通用類綠色建材的批量集中采購,積極推進綠色建材電子化采購交易,提高綠色建材采購效率和透明度。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工程項目,提高工程價款結算比例,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工程價款的80%。(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住建局、工信局)
(三)鼓勵創建綠色工廠。引導支持建材智能家居領域工業企業開展綠色工廠創建,對新獲評國家級綠色工廠的企業,按省級政策給予一次性獎勵;對新獲評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由市級節能專項資金給予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
(四)鼓勵創建和使用地理標志商標。鼓勵建材智能家居產業積極打造和推廣地理標志商標,提升行業品牌價值和產業集聚。對新獲得建材智能家居領域地理標志商標使用權的生產企業,受益財政一次性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工信局、財政局)
(五)支持舉辦工業設計特色賽事。對行業協會、聯盟、制造業龍頭企業、服務型制造公共服務平臺開展建材智能家居領域工業設計大賽,按不高于活動實際費用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
(六)激發家裝廚衛消費市場活力。支持家裝廚衛“煥新”,對個人消費者購買裝修材料、衛生潔具、家具照明、智能家居等4大類家裝廚衛“煥新”消費品的,補貼標準為產品實際銷售價格(剔除所有折扣優惠后)的15%;購買1級能效或水效標準的,補貼標準為產品實際銷售價格(剔除所有折扣優惠后)的20%。購買裝修材料、衛生潔具、家具照明三大類產品,每位消費者單筆消費最高補貼2000元,累計享受補貼不超過10000元;購買智能家居類項下產品,每位消費者每個具體類別可享受1次補貼,每次最高補貼2000元。對地面和門改造、臥室改造、如廁洗浴設備改造、廚房設備改造、物理環境改造、智能輔助產品等六大類產品開展居家適老化改造補貼,按適老化改造物品和材料購置成交價格的30%核定補貼,每戶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萬元。以與裝飾裝修承包資質公司簽訂的裝修合同為依據實施家裝補貼。在實施過程中,如某一商品適用于多項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消費者可從高享受,但不重復享受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民政局、住建局)
(七)支持舉辦產業型專業展會。鼓勵辦好中國(晉江)國際家裝建材博覽會暨福建建博會、福建(南安)廚衛展覽會、中國(南安)水頭國際石博會、南安衛浴五金展等行業專業展會。對事先報備市商務局,展期不少于3天,舉辦五屆(含)以內的重點產業型專業展會項目,展覽面積達到5000平方米且標準展位達200個的,給予15萬元獎勵;展覽面積達到10000平方米且標準展位達400個的,給予30萬元獎勵,每增加100個展位疊加5萬元獎勵。支持培育新展會,對首屆展會按照150%的獎勵金額予以支持。支持現有品牌展會做大做強,對舉辦六屆(含)以上的展會,按照50%的獎勵金額予以支持。單個展會每屆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
(八)支持企業開拓市場。對經各縣(市、區)商務部門推薦并報備市商務局,組織30家(含)以上企業抱團赴國內(泉州域外)建材智能家居知名展會開拓市場的,按參展企業數量對組織單位給予每家5000元的獎勵。每次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單個組織單位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2次。支持鼓勵相關機構組織建材智能家居企業抱團赴境外開展小型商務對接會、推介會,對事先報備市商務局,組織10家(含)以上境外采購商參加的,給予組織單位15萬元獎勵,每增加5家境外采購商疊加3萬元獎勵。每次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單個組織單位每年獎勵最高不超過2次。(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
(九)培育專精特新企業。引導建材智能家居企業向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對首次認定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在省級資金獎勵基礎上,市級再給予每家50萬元獎勵;對通過復核或再次認定的,市級給予每家5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受益財政分別給予每家10萬元的獎勵;對通過復核或再次認定的,市級給予每家2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專精特新企業由各縣(市、區)公布表揚,并組織上門掛牌。鼓勵各縣(市、區)加大獎勵扶持力度,并對創新型中小企業給予適當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
(十)推廣應用金剛線切割設備。對企業當年度新購買金剛線切割設備,實際購置款(不含增值稅)在100萬元及以上的,受益財政按實際購置款(不含增值稅)10%比例一次性給予補助,單家企業年度補助不超100萬元。鼓勵將金剛線切割設備應用到石雕等傳統行業領域。(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城聯社,財政局)
(十一)鼓勵建材智能家居企業入園。鼓勵園區對符合園區產業定位的產業鏈強補延的企業首年租金減少50%,每家企業最高減少的租金不超過30萬元;第二年租金減少30%,每家企業最高減少的租金不超過20萬元。后續年度租金減少的具體額度由園區運營方及入園企業雙方根據單位效益等具體商定。(責任單位:市工信局)
二、強化創新鏈對產業鏈的引領
(十二)鼓勵建設制造業創新中心。鼓勵建材智能家居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或產業園區平臺共同組建制造業創新中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1000萬元、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各縣(市、區)可視情況配套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
(十三)支持共建實驗室。鼓勵智能建材家居企業對接知名大學、科研院所,布局創新綜合體、產業研究院,參與共建國家、省級重點(工程)實驗室,積極研發新型陶瓷、石材創意設計產品、功能性環保材料、智能衛浴、智慧家居等先進建材智能家居產品。對新認定的國家重點(工程)實驗室、省級重點(工程)實驗室分別給予150萬元、5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財政局)
(十四)鼓勵建設創新聯合體。鼓勵建材智能家居企業牽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設研發中心(實驗室),根據企業在建設過程中購入科研儀器、創新設備的實際購置金額,按照購置當月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市場報價利率(LPR)給予3年最高1000萬元的貼息補助。對年度研發經費投入超過1000萬元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省級(企業)重點實驗室,自主立項的單項實際投入資金100萬元以上的研發項目,視同市級科技計劃項目。(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財政局)
(十五)支持中試驗證平臺(基地)建設。鼓勵建設建材智能家居領域的中試驗證平臺(基地),對新型建材、智能衛浴等產品進行新產品開發驗證、工藝優化與設備適配、小批量試生產等,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對新認定的中試驗證平臺(基地),按非財政資金購置設備軟件費用的30%,給予不超過500萬元補助。實際運行后,進行運營績效評估,符合條件的按中試驗證平臺(基地)年度服務性收入的30%給予運營主體補助,連續3年累計不超300萬元。補助資金由市、縣兩級按 1:1比例分攤。(責任單位:市科技局、財政局)
三、強化資金鏈對產業鏈的保障
(十六)推動新一輪高水平設備更新。對符合條件的建材智能家居省重點技改項目,市級財政在省級貼息的基礎上再給予1%的貼息支持。執行市級150億元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支持建材智能家居企業以“白名單”方式準入,按2%固定優惠利率進行固定資產融資。指導企業圍繞國家重點支持方向,謀劃實施工業重點領域設備更新項目,開展建材等行業節能降碳改造,爭取更多項目獲得超長期特別國債專項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發改委)
(十七)加大企業融資支持。創新開展泉“園”金融服務專項行動,用好用活“伙伴銀行”、銀企“共同成長計劃”等制度,打造政銀園企融資對接平臺,加強產業集群發展金融支持。著力推動深化供應鏈金融發展創新,加力推動首貸、信用貸、無還本續貸,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信服務作用,持續優化建材智能家居企業融資環境。(責任單位:泉州金融監管分局,市委金融辦,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泉州市分行等)
(十八)提升基金發展質效。推動市縣兩級國企基金充分發揮國有資本作為“耐心資本”主力軍的重要作用,積極對接建材智能家居行業科技領軍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鏈上下游中小企業,促進“投早、投小、投新、投長期、投硬科技”。(責任單位:市委金融辦)
四、強化人才鏈對產業鏈的支撐
(十九)升級培訓補助。支持建材智能家居企業與院校、機構合作,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和在崗職工“智改數轉”技能培訓,培養所需技能人才,符合條件的按取得證書類型和等級、每人不超6000元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助。充分發揮現有產業工人技能培訓基地的資源優勢,支持建材智能家居行業廣泛開展職工技能提升行動,在職工培訓、技能競賽、技能鑒定等方面優先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人社局、總工會)
(二十)加大人才培養和留用。探索人才定向培養方式,培育建材智能家居產業所需建筑設計、建材研發、室內裝飾等專業人才。實施泉州高校留才獎,鼓勵和引導在泉高校畢業生留泉就業創業。(責任單位:市教育局、財政局)
(二十一)強化引才激勵。加大建材智能家居領域“高精尖缺”人才、技能型人才、基礎性人才引進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建材智能家居企業開展人才自主認定工作,支持符合條件的建材智能家居領域人才申報我市高層次人才和青年人才支持政策,享受相應的工作生活待遇。(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委人才辦)
(二十二)開展企業家素質提升培訓。聚焦建材智能家居企業高質量發展,支持舉辦行業培訓會,引導企業謀思路、提對策、出實招,提升企業家素質和管理理念。對舉辦建筑飾面石材、建筑陶瓷、水暖廚衛等行業轉型升級主題培訓和建材家居行業高質量發展研修班等,給予一定資金補助。(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
五、其他事項
本措施中市級負責兌現的,由市直業務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受益財政負責兌現的,由屬地縣(市、區)具體組織實施,統一先行兌付,涉及市級承擔部分通過上下級財政結算辦理。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在實施過程中,如遇有關政策調整,以新出臺政策為準。
電話:400-016-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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